关于做好2024年上学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院(部):
根据《诸侯快讯ok1133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办法(试行)》行字〔2021〕79 号文件精神,为做好2024年上学期课程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工作安排
各二级学院成立学分认定工作小组,负责本学院2024年上学期课程的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的审核与申报。
二、工作流程
1.学生申请。学生按照行字[2021]79号文件的要求填写《诸侯快讯ok1133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》,提供相关佐证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1份),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。
2.成果认定。根据行字〔2021〕79 号认定原则中对应的认定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。认定完成后,于2024年9月11日下班前交所在二级学院。
3.二级学院初审。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提交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公示期结束后将审核通过后的材料(含汇总表)于2024年9月18日16:00前上交教务处。
4.教务处审核。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初审意见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公示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生成果认定。
三、其它说明
1.学生应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。佐证材料应尽量全面,只提交复印件,原件由认定部门审验,核实真实性后在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2.学生申请的成果认定和转换的课程应为2024年上学期修读的课程。
3.学生在申请学习成果认定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取消该成果所得学分,并以作弊论处。对帮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,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。
4.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,如有疑问,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进行咨询。
5.学分认定是严肃性较强的一项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2024年上学期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工作。
教务处
2024年9月5日
关于做好2024年上学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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