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5 2024年上学期全校辅导员、班主任带班一览表.xlsx
2024 年上学期第二次重修(补修)课程开课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本学期重修(补修)安排共有 1836 人次,开课时间为第 17 周-18 周。课程开课安排如下:
一、重修(补修)对象及缴费
1.补修对象:2021 级学籍异动(复学、转专业、高技转高职)学生, 详见附件 3。
补修课程不收费。
2.重修对象:2021 级(包含学籍异动)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生,详 见附件 2。
缴费时间: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:00-7 月 1 日上午 9:00。
二、重修(补修)具体安排
1.本次重修(补修)以 自修为主,课程任课教师及安排人数详见附 件 1。课程任课教师需明确课程教学内容,下发教学任务,指导学生完成 学习任务,做好线上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;学生按课程要求完成自主学 习,按时提交作业,积极参加课程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,完成课程学习 后参加课程考核。
2.《毕业设计》课程,学生联系原来的指导老师完成。《美育》、《军事理论》、《心理健康教育 1》、《心理健康教育 2》、《劳动教育》按附件 4 操作完成课程学习。
三、重修(补修)课表查询
请各二级学院(部)通知相关任课教师(含外聘及兼课教师)和学 生进教务系统查询课表,任课教师查看重修(补修)课程,学生查看课 程任课教师。
四、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
1.本次重修、补修、缴费同步进行,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根据任 课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课程学习与考核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课 程缴费。所有重修课程教务处以学生缴费后名单为准,未缴费成绩无 效。
2.各二级学院(部)认真落实本次课程重修(补修)工作,组织召 开专题会议,明确相关要求,加强重修(补修)课程的过程管理,以及 教学资料归档工作。
3.任课教师在教学平台建立重修(补修)课程,课程统一以《2024 年上第二次重修(补修)XXXXX 课程》命名,并把学生加入课程,下发学 习任务,严格学生考勤,在规定时间认真开展教学及辅导,录入学生成 绩。重修(补修)结束后,将重修(补修)课程资料交二级学院(部)
存档。
4.重修(补修)学生需主动联系任课教师,如学生未联系任课教师, 任课教师需联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(见附件5),通知学生完成课程学 习任务。
5.重修(补修)课程考核方式按课程原考核方式实施,具体考试安 排另行通知。
附件 1 重修(补修)课程任课教师及安排明细表
附件 2 2021 级(包含学籍异动)学生重修课程
附件 3 2021 级学籍异动学生补修课程
附件 4 2024 年学习通学生操作手册
附件 5 2024 年上学期全校辅导员、班主任带班一览表
教务处
2024 年 6 月 18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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